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备受关注,已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头戏之一。自2月份,中石化率先公布拟在油气销售领域引入民资后,中石化、中石油、中国海油等国内油气巨头不断向前推进其混合所有制改革。上周,国家发改委公布了80个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示范项目,其中能源项目多达50多个,再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助力。那么,目前在能源体制改革上都出台了哪些政策?混合所有制又将给中央油企和民营油企带来什么?在改革过程中还存在哪些束缚和障碍?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真正在能源领域破冰?针对这些问题中国化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有变化:能源央企伸出“橄榄枝”
“据测算,目前中央企业所属混合所有制企业是超过50%的。这里所说的混合所有制,是国有和非国有的混合,不是独资企业,也不是产权多元化意义上的混合。”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俞力峰说。
俞力峰介绍,我国在上世纪70年代后期,国家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改革初期的放权让利、承包经营等,都是在放松企业的控制权上做文章。1992年,邓小平南巡发表谈话再一次明确方向,市场经济路径不可逆。此后,大量的地方和基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民营经济获得了初始动力。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俞力峰认为,当前,中国社会经济面临双重转型,同时还面临着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再平衡的巨大冲击,粗放的投资驱动和出口导向难以持续,已经进入上一轮改革的成本集中偿付期,急需深化改革,突破瓶颈,释放新的制度红利。
在易贸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钟健看来,目前国企要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专注于国有资本的保值与回报。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能源企业庞大的企业资产回报急需止滑提振;民营油企急待解决无资金购油及经营中的资金运行安全问题。因此,政府专注投资回报、国企急需提振资产回报、民企解决无钱购油是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契合点。
据了解,今年2月,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审议通过了《启动中国石化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的议案》,同意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
中石油则引入保险、产业基金等社会资本,开放包括上游勘探、中游管输、下游终端领域,如未动用储量勘探开发、油气储运、非常规油气开发、石油炼化等。4月,中石油集团批准了扩大辽河油田、吉林油田经营自主权试点建议方案;在页岩气板块,去年年末,中石油与四川省能投公司、宜宾市国资公司和北京国联能源产业投资基金联合组建国内首个央地合作页岩气开发公司——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几大能源企业率先推出的混合所有制,本质上是现行体制下的国有企业邀标,只能算是过渡性措施,尚不能说是进行市场化的根本改革。”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郭海涛指出,“当然,这种改革也是一种进步,其意义仍然值得肯定。这样发展混合所有制,对国有石油企业的好处是强化了来自外部的监督,促进内部组织结构改革,提高运行效率,集合更多资本发展优势领域;对民营企业的好处是增加投资机会,积累重化工业投资经验。”
有突破:民营油企获得发展机遇
近年来,国家政策限制在一些领域有所松动,民营企业在油气领域的投资不断增加,涉足油页岩、装备制造、勘探开发、炼油等领域,实力不断壮大。
能源领域专家、经济学博士李志传认为,民营石油企业已成为中国石油市场的重要力量。一是下游依然是民营石油企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地炼已成为炼油行业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二是成品油销售方面,民营企业几占半壁江山。截至2013年底,国内具有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中,民营企业及其他经济成分近700家,民营及其他经济成分加油站约45000座,占比将近50%。
“对民营企业而言,绝大多数企业资金实力有限,没有能力承接几十亿、上百亿元的合作项目。而且真正制约民营石油企业发展的是油源,在没有解决原油和成品油进口问题之前,任何调整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李志传说。
因此,在更多的专家看来,此轮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民营企业更是难得的机遇。
李志传分析称,一是民营企业中的上游企业是市场化改革的受益者,依托于国有石油公司、油田服务、工程机械等领域的民营石油企业将继续发展,一些企业有望发展成跨国企业。
二是地炼方面,未来发展将出现两极分化。一些地炼的炼油能力将继续扩张,深加工、精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炼化一体化产业链将不断完善;油品质量升级对一些小型的、工艺落后的地炼企业影响较大,虽然依靠行政力量无法将其淘汰,但市场的力量可以做到。
三是石油市场的改革有望从销售市场破冰。随着成品油进出口资质放开,市场竞争将越来越充分,未来将出现加油站数量减少、单站加油量增加、非油品业务加快发展、经营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趋势,未来中国将形成以大集团为主、外资和民营参与、竞争程度不断提高的石油市场体系。
钟健也认为,当前混合所有制对民企来说也是一个机会。他称,由于中国工业化进程还在进行中,以及资源出口政策调整的可能性,石油资源紧平衡或失衡仍是一个市场常态。GDP有可能进入政府出手调控的下限,因宏观经济的反弹促使石油消费再度增长的可能性正在加大。当前恰是央企民企发展混合制的最佳时机,联合起来,形成更大的产销联合体。
钟健还表示,民营企业介入混合所有制也有重要意义。将中央油企一些适合混合经营的业务领域改制成公共经营领域,使得民营石油经济通过业务互补的形式进入曾经是央企封闭的自循环运营体系。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激活民企石油经济体量已经很大的经营资产的活力;另一方面,通过业务互补的形式撬开中央油企长期自成体系的封闭运营形成的垄断壁垒。这种垄断壁垒的撬开,不是中央油企为民企资本大度让利“讲政治”的结果,而是中央油企自身发展进程中必然需求的体现。
有障碍:改革就是要突破瓶颈
虽然混合所有制是我国能源体制改革的一大举措,但是一些专家认为,目前所说的混合所有制将如何搞、思路和方向是什么等都还没有确定,对国企和民企来说,发展混合所有制还存在不少瓶颈,束缚和障碍还可能为体制改革添忧。
“随着国内油气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民营石油企业也将面临一定挑战,其中最突出的几个问题就是,面对国有企业提出的合作项目,谁来买?谁愿意买?谁有能力买?”李志传说。
“制约民营石油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还有油源短缺、市场定位不准确、经营理念落后、技术水平低、专业人才短缺、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产品质量相对较差。局限性在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背后是政府和公权,把与政府和公权紧密相连的主体作为市场的一部分,会使得‘市场的决定性地位’成为一纸空文。”李志传指出,“短期内,混合所有制解决不了上述问题。”
从目前来看,民营石油企业在能源体制改革中还处于观望状态。郭海涛认为原因有三:第一,民营企业进入国有企业中处于什么位置,股权地位上是否平等,是否有平等的发言权;第二,如果出现纠纷,在法律上能否得到合理公正的对待;第三,民营企业希望进入到利润比较丰厚的国有企业,这样民营企业也可以赚取丰厚的利润。
“混合所有制对于民企来说,投资机会确实增加了,但是国有资本高度集中,民间资本难以大规模接盘。民资拿不到常规油气上游开发主体资质,国企掌握主动权,合作地位不平等,民营资本担心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但郭海涛同时表示,“民营企业这些担心有些过虑。从宏观经济上来讲,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期,资产再出现飞涨的可能性不大,政府层面上受到的约束越来越多,不合规操作的事情越来越少。同时,政府希望民营企业介入到混合所有制中,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钟健则从市场角度,分析了混合所有制对市场的影响。他说,过于分散的竞争个体将被整合成2~3个产销一体化的竞争主体,过度的价格竞争将有所收敛。两大中央油企对民营油企的整合将促使山东地炼与下游民企一体化合作的步伐加快,否则,山东地炼资源后路将进一步压缩。未加入两大中央油企业务合作的民企,将成为市场的边缘者,生存与发展的压力增大。
“长期以来,制约民营油企经营发展的资金问题,以企业间相互担保向银行借贷,或者直接从民间借款一直是民营油企筹措购油资金的方式,筹措资金的成本要高于国企很多。”钟健说。
钟健表示,在石油市场经济景气状况良好时,这种互保借贷或者民间借贷风险并不大,即使有一笔购油贷款有了亏损,也会在以后的经营利润中补上。但是,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由于石油市场持续不景气,经营微利甚至亏损的现象普遍,只要有一笔货款资金稍有亏损,就可能在之后拆东墙补西墙的连续借款中形成巨大亏损,尤其严重的是将使在银行借贷互保链上成串、成批的民企陷于困境。当前,在石油行业经营惨淡的市场形式下,对于民营油企而言,不借贷就无法购油,无油就无法维持必要的经营,资金的来源与资金的安全运行形式比任何时期更显严重。如果民营油企不解决资金问题,在石油市场不景气持续后,将有大批中间贸易商消失。
有期盼:真正市场化实现共赢
那么,混合所有制能否发展下去?能否真正解决存在的弊端?是继续向前还是维持现状?
“合作不能保证一定挣钱,合作一定会有成功的案例,也一定会有失败的案例。”郭海涛说。
俞力峰表示,混合所有制企业机制互补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遗传部分缺陷或问题。比如国有产权的公权往往要大于私人产权的私权,但私权的行使却比公权更加直接、高效和尽责。因此,必须校正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上的结构缺陷。
钟健给民营企业提出了建议:“民营企业可关注中石油在炼化平台方面的合作,是否能以向地炼提供原油的形式,延伸与民企分销渠道合作,并适时扩大自身炼化规模,改变炼油收入增长下滑的局面。”
钟健也详细分析了两大中央油企需提振的业务领域和最佳路径。他分析称,中石化一是要充分利用民营油企的分销能力,减小自身经营能力的不足,形成业务互补的合作关系,提升自身销售板块收入增长下降、经营毛利过低的短板;二是相对减弱竞争烈度,化竞为合;三是为民营油企提供油品资源,视民营油企为本经营系统的一个环节,先供油后结算,并实行油款的封闭运行,保证油款回笼安全。
中石油则应与山东地炼建立供应原油业务合作,扩大石油勘探板块及海外份额原油销路,包括地炼原油产品,延伸与民营油企的分销渠道业务合作,提升自身销售板块盈利能力,并适时扩大自身炼油规模,改变炼油板块的亏损局面。
“同时,由于石油行业属于垄断型行业,产业集中度高是石油行业的必然特征,产业资本的过度分散并不适合整个石油行业。对于石油行业的混合制而言,需要对石油行业全产业链进行科学细分,选取适合的部分加以混合推进。”钟健说。
郭海涛说,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民资也应该认真考虑石油行业固有的风险,如商业周期风险、地质风险、政策风险等,然后是合作中的风险,如双方的目标是否一致、态度是否一致。国企强势风险只是诸多风险中的一种。
郭海涛建议,若想要顺利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让国企和民企共赢共进,建议合作双方要遵循合规性、信息透明、客观评估风险等合作原则。当前,国企要吸引民企加入,就必须要讲诚信、讲公平、讲法治;民企则可以借助国企的技术、资源和品牌优势,提高自身实力。当然,民企也可以在合作中邀请独立第三方进行监督或社会化监督,如公开招标等,而且合作过程必须要做到交易规范。
郭海涛还提到,放开石油进口、炼化、国内上游资源等环节,应是下一步的改革方向,目标是培育开放的竞争性市场结构,提高行业运行效率,保障石油安全供应。同时,在不适合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领域,如市场失灵和公益服务领域,应发挥国企优势,加强政府监管职能,目标是提高国民经济综合竞争力。
作者:赵凤莉
http://www.ccin.com.cn/ccin/6839/6840/index.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