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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商会的日子里

时间:2006-04-26     来源: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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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5月,当我在公司返聘第4个年头准备离退时,又接受了公司委派参加了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这项工作任重而艰巨,既有平等友好的研讨,又有斗智斗勇的交锋,更有完成任务的喜悦,如今回想起来仍旧历历在目,令人难忘。

国际商会(ICC)是联合国的一级咨询机构,其宗旨是在经济和法律领域制定并推广规则和惯例,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1994年11月,我国正式加入ICC,并成立了中国国家委员会(ICCCHINA)。原外经贸部决定,当时已多次入围《财富》世界500强的中化公司作为唯一的外贸企业,参加由贸促会筹建的中国国家委员会,并由公司牵头组建一个专业委员会—国际商业惯例委员会,由我具体筹备并主持。

ICC是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总部设在巴黎的民间组织,其倾向性不言而喻。在制订《ICC国际销售示范合同》(简称《示范合同》)的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的代表自然而然要维护制成品出口商的利益,我国出口时作为卖方也能从合同条款中获益,但发达国家制成品出口比重要比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大得多,总体来说西方国家获益更多。因此,为了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我们在合同制订过程中坚持原则,与西方代表斗智斗勇,取得了不小的成果,有利地推动了《示范合同》发挥平等互利的作用。

记得在讨论信用证银行保兑问题时,各国代表立场观点各异,争论十分激烈。不少代表认为,某些国家买方银行信誉不好,信用证须由卖方银行保兑。如果按照这个原则进行实际操作,无疑对发展中国家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讨论时我们据理力争,认为此条款对买方歧视,应删除,并严正提出,在我国外贸实践中,中国银行作为开证银行,从来不需保兑。因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又代表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这些国家的代表都表示支持我们的看法,最终这个条款在我们的一再坚持下改为:买方必须安排一家信誉良好的银行开证。

从1995年—1998年三年的时间里,中化公司组建和主持的国际商业惯例委员会收获了丰硕的成果,获得了IC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好评。我个人也从其他专家和教授们鲜明的学术观点、渊博的专业知识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中获益良多。同他们共事的短短几年,给我留下了十分珍贵和美好的记忆。

近年来,公司继往开来,努力推进战略转型,面貌焕然一新。作为一名离开工作一线的老同志,我仍旧时刻关注着公司的发展,也衷心祝愿公司在新的起点上,不断追求卓越,继续创造新的辉煌。

作者:离退休干部部 周礼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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